市工商聯(總商會)進一步規範會費收支管理工作
會費是商協會服務會員和開展相關業務活動的基本保障,加強會費收支規範管理是維護商協會長遠、健康發展的根本要求。爲嚴格規範和加強工商聯及所屬商協會會費收支管理,市工商聯(總商會)對此作出工作提示:
一、入會自願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,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入會,不得阻礙會員退會。對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、阻礙退會等行爲,民政部門將受理舉報、依法查處。
二、按規收費。收取會費應當符合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,不得向非會員企業或者個人收取會費。嚴禁采用“收費返成”“抽成”“分成”等方式通過其他組織或個人吸收會員、收取會費。嚴禁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、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。不得強制市場主體提供贊助、捐贈、訂購有關産品或刊物。不得使用非對公賬戶收費,不得白條收費,收費不得開具不合規收據。
三、加強服務。應按照法律法規和自身章程要求,明確會員享有的基本服務,嚴禁只收費不服務或多頭重複收費。列入商協會會費保障的基本服務項目,不得另行向會員收取費用。不得對會員實施經濟處罰。
四、規範管理。會費應當專項核算,並按照規定使用財政部門印(監)制的社會團體會費收據,除會費以外,其他收費行爲均不得使用社會團體會費收據。每年要向會員公布會費收支情況,定期接受會員(代表)大會的審查,並在年報(年檢)時填報會費收支情況,積極配合民政部門監督檢查。必須按規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強制性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准,嚴禁巧立名目、隱形變相收費。
南充市工商业联合会 南充市总商会
2025年7月18日
来源:市工商联会员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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